金山校区有关的各学院、各部门、馆、中心:
根据学校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与福建行政学院分割资产的文件要求,学校已启动逐步移交金山校区的70%校区面积及房屋构筑物等资产,现阶段将金山校区7号学生宿舍楼、水房、电房、图书馆大楼三个阶梯教室、食堂移交给行政学院使用,请涉及到的部门资产管理员于9月13日前将遗留在金山校区需要移交给省委党校的固定资产以纸质档(部门盖章、责任人签字)和电子档形式交到资产管理处汇总移交清单交付给行政学院,并做核账销账的依据。
工作要求:
1.金山校区固定资产移交应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金山校区固定资产移交过程学校的账物不出现混乱。
2.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应先到金山校区实地考察,清点需要移交的固定资产,按类别(主要是设备类和家具类)形成本部门金山校区固定资产移交清单。
联系人:林西湖 办公电话:0591-23535116
邮 箱:282634255@qq.com
附件1:金山校区固定资产移交清单
资产管理处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