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馆、中心:
2017年度第三次政府采购预算追加将在9月 25日前报送教育厅。请各需求部门或单位结合本年度已有的采购预算批复情况(附件1),提交本部门本单位需要再次追加的预算申请,于2017年9月25日前将追加表格(附件2)提交至资产管理处(行政楼A109采购科),表格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1、2017年采购预算执行简表
附件2、2017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第三次追加申报表
资产管理处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