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部)、馆、中心:
根据省财政厅最新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2019年1月1日起,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及限额标准将按新标准执行。现将我校执行安排通知如下:
一、目录内项目必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http://cz.fjzfcg.gov.cn/purchase_zf/)登录申报采购计划后方可执行采购。因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品目及其限额标准是以学校为单位核计的,因此,该通知中涉及可以通过网上超市采购的,一律通过网上超市选购;如需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方式执行采购的,也必须通过该中心公开招标。
二、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参照新目录标准编制,因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首次申报工作已经完成,该年度首次追加预算预计在2019年3月份,各单位后续如需追加预算,请务必参照新品目归类统计再行申报。
三、学校采购制度正在起草修订中;在新制度出台前,采购活动仍执行现行采购相关制度。
附件:1.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3.网上超市简要操作指南
资产管理处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