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馆、中心:
合理编制和有效执行采购预算是实现科学管理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基础,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日前,学校已下达2019年度各单位(部门)经费预算,请各单位(部门)根据事业发展计划、本年项目经费、即将到账经费以及历年项目资金结余情况进行充分论证,依据各类经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安排上述经费的具体列支计划,再行申报2019年12月31日前的采购预算追加。
学校下半年原则上不再组织采购预算追加;学校将根据各单位(部门)申报情况,统筹安排学校集中采购和政府集中采购,也将根据各单位(部门)年终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作为下一年度经费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
一、下列事项必须列入本次采购预算编制的范围
1、采购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1000元(含)以上的设备类资产。
2、采购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含)的家具类资产。
3、依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见附件1),同属于该目录二级或三级品目名称项下的货物或服务年度内累计采购金额达到10万元(含)以上(同一个采购项目内含多个品目类别的,比如一个实验室建设项目既含有货物类别又含有工程类别,则项目归类按品目类别占比高的确认);工程类项目单笔采购金额达到5万元(含)以上。
4、无论金额大小,列入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表(见附件2)所列举品目的采购。
二、下列事项暂不列入本次采购预算编制的范围
1、已通过学校相关会议或上级文件批复予以调剂、追加且预算充足的采购项目。
2、已完成申购的采购项目。
3、使用教改课题、纵横向科研课题、科研机构、科研平台、人才引进等项目经费来源且采购金额在5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
各单位(部门)编制采购预算时,除教学和科研使用外的行政办公设备和家具,应符合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见附件3)的规定,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品目分类统计,填写本单位(部门)采购预算编制表(见附件4、5),标明采购资产名称、目录中品目二级或三级品目号及名称、单位(部门)预算经费来源项目名称及拟采购预算数量、计量单位及单价、总金额等。
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可通过多渠道比质比价,实事求是地合理编制采购预算,于2019年6月28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纸质表经单位或部门审核盖章)报送资产管理处采购科。资产管理处将在近期安排采购预算编制交流会,请关注相关具体通知。
联系人:陈凤 联系电话:0591-23533394
电子邮箱:576189094@qq.com
附件:
1、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表
3、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购置费预算标准
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
4、2019年度单位(部门)采购预算编制表
5、2019年度单位(部门)采购预算编制表范本
资产管理处
2019年5月31日